1. |
所有客戶均需將文件查驗筆跡,方可立為契約的文件。 |
2. |
除了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外,客戶均以標準收費作出支付。客戶如使用港幣支票支付有關款項,有關款項將不設任何補水。 |
3. |
成立功註冊的商業登記,並不代表有關公司是已同時成功註冊商標,客戶如有商標註冊需要可向本公司查詢。 |
4. |
公司之董事及股東如非澳門永久居民,除獲發「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」(俗稱藍卡),否則不得在澳門工作。 |
5. |
客戶歡迎使用現金、銀行轉帳、手機轉帳或信用卡支付以上費用。客戶亦可使用網上登記系統並利用信用卡支付全部款項。 |
6. |
本公司無法為以下國家的個人客戶或法團客戶提供服務:古巴 (Cuba)、伊朗
(Iran)、敘利亞 (Syria)、北韓 (North Korea)、北蘇丹
(Northern Sudan)、克里米亞地區 (Crimea Region)、緬甸
(Myanmar)、津巴布韋 (Zimbabwe)、白俄羅斯 (Belarus)、俄羅斯
(Russia) 及烏克蘭 (Ukraine)。 |
7. |
本公司只是根據客戶的要求去提供文件服務、文件註冊及申領相關確認文件,如客戶的申請不獲政府通過,本公司不會因此作出任何責任的退款或賠償。 |
8. |
以上價目只適用於澳門市場,本公司將不時修訂,及不會個別預先通知。 |
9. |
本頁所顯示的收費日期由 2021
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,如有任何更改不會另行通知。 |
10. |
根據第16/2019號法律《限制提供塑膠袋》,本公司所出售的任何產品及相關服務,如客戶需要本公司購買任何含有塑膠成份的膠袋,客戶需要支付
1 元。 |